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曠達豪爽的新疆紅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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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:08-12-15 08:49:35 泉友社區(qū) 新聞來源:收藏快報 作者:徐守璜 |
筆者藏有八枚地道的新疆紅錢。其中有清“乾隆通寶”一枚、“同治通寶”兩枚、“光緒通寶”五枚,皆為傳世佳品,色澤紅潤而光滑,錢文與形制都具有濃郁的民族特點。 自清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年)統(tǒng)一新疆后即廢除了舊式橢圓形、中無方孔的“普爾錢”(普爾為維吾爾語,意即為錢),改鑄內(nèi)地傳統(tǒng)的圓形方孔錢,亦稱“新普爾”或“新紅錢”。為適應(yīng)地區(qū)貨幣流通需要,清政府先后在天山南北設(shè)局鑄錢,首鑄“乾隆通寶”。按鑄造區(qū)域設(shè)有葉爾羌、阿克蘇、伊犁、喀什噶爾、庫車、迪化等局名。因用自產(chǎn)紅銅鼓鑄,故稱“新疆紅錢”;錢面皆為漢文,楷書、直讀,背有漢、滿、回三種文字;錢體直徑2.2-2.5厘米,重2.4克左右。所鑄錢幣充分反映了民族文化的交融,尤其表現(xiàn)在一枚錢幣上鑄有三種文字,較為特殊。 筆者收藏的新疆紅錢,從一個側(cè)面說明了清代乾隆年間,即統(tǒng)一新疆的歷史事實,具有一定的收藏與研究價值。就紅錢的面文與背文的書體而言,也有一定的不同點。如面文“乾隆通寶”的“隆”字,是一種異形字體;“同治通寶”的“通”字,有大字“通”、小字“通”與“辶”一點通、二點通、三點通之別。背面穿左多為滿文,右為回文,穿上下多以漢文注明“新十、庫十”或“喀什”等紀地紀值名稱,充分體現(xiàn)了民族的和諧團結(jié)。 |




